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0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 宁师教〔2019〕13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4月20日前:各学院将拟公布的分流专业接收计划及本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上公布分流专业接收计划及本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并将纸质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2、4月21日至30日:学院通过网页、在线视频等方式组织专业分流宣传和动员,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学生登录学校一站式事务中心(http://ehall.nnu.edu.cn/new/index.html),在“事务中心-可用应用-本科教务-学籍中心-大类专业分流”中完成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详细申请操作见附件1。
3、5月1日至5日:学院下载学生志愿填报数据,并按照学校文件及本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完成录取工作。
5、5月6日至9日:学院公示专业分流名单。
6、5月10日至13日: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分流名单由学院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7、审议通过后,由教务处完成学生学籍异动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章月兵 邓灵
联系电话:85891716
教 务 处
2020年4月20日